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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撰写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0-29 17:09:48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准确、全面了解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现状,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形成持续性、常态化地关注研究生教育教学各环节的监督保障机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2020年起,学校及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必须每年撰写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下称“质量报告”)并向社会定期发布,现就撰写工作通知如下:

一、质量报告以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单位进行撰写。

二、质量报告以研究生处提供的模板为基础进行撰写,模板内红色字体部分为各单位自行修改部分。模板请见附件。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完成质量报告的撰写,务必确保数据真实、详尽。

四、时间安排:1125日前各单位将质量报告电子版及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处,12月学校向社会发布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研究生处

20201029

 

  湖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简称硕士点)2020年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doc

    

 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437422 | 传真:0718-8437422 | 招生咨询:0718-8437422-601 | Email:hbmzxyy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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