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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2013-06-24 21:36:54  来源:   2013-06-24 21:36:54.0   点击数:

为了鼓励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国防部今年对高校大学生入伍参军实施五大优惠政策:优先参军政策,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有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金贷款代偿,就业安置优惠。

优先参军政策

大学生参军,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的政策,对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对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在安排去向时,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军官。大学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考研升学优惠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按报考人数30%比例录取入读普通本科。

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复学后学费资助。

在读期间申请国家助学金贷款的学生实施代偿。对于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者申请国家助学金贷款本息高于六千元的,按照每年六千元的金额实施补偿或者代偿;低于六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施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六千元的,按照六千元的金额进行资助;低于六千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就业安置优惠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根据当地政策,还可领取经济补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享受国家扶持就业方面的其它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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