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cc金沙总站-最新app Store

6165cc金沙总站 | 机构设置 | 服务指南 | 规章制度 | 队伍建设 | 职称评定 | 社会保险 | 工资福利 | 党建工作 | 师德师风 | 下载中心
 您的位置: 6165cc金沙总站 >>  职称评定 >>  正文 >> 
 
对2014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批复

2014-04-01 15:10:53  来源:      点击数:

对2014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4]42号

湖北省电子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按所拟方案开展2014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关于报送2014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改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2011] 10号、12号、鄂职改办[2014]7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10月上旬和中旬分别召开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为做好2014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晋升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本次评审工作的申报人员范围是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2年度或2013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对2013年当年退休人员允许申报,如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年度一律不予“双破”申报。所有破格、转评、转报晋升高级职务,由各单位集中到省职改办办理审批手续。未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的,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三、 报送材料的项目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根据省职改办要求,今年各地在报送材料时,使用2014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其中“湖北省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可在“湖北人社网”上下载,在报送材料的同时必须报送电子版;

2、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进行装订和装袋;

3、《湖北省2014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公示证明、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高、中级职务分开填报各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必须按电子信息工程的专业分类填报,不装订;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6165cc金沙总站必须贴申报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复印件无效,不装订;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高级一式10份,中级一式5份(从录入材料输出打印,不装订);

7、破格申报的要有专门的破格报告和《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8、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符合免考条件必须填报《外语、计算机水平免考审批表》;

9、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的必须填报《审批表》;

10、2012、2013年度考核情况各1份,不装订;

1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成果或奖励证书;

13、反映个人专业水平能力的论文一式3份;

14、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3份;

15、中央在鄂单位及其他需要委托评审的人员,须持省职改办印发的委托评审函;

16、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申报需提交省职改办下发的《湖北省2014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不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荐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1、报送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逐级追究责任;

2、各类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表内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各种表格必须加盖公章,表格不必装订成册;

3、各种证书、证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必须盖公章,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

4、填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表格,自制表格一律无效。

五、受理材料的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2014年9月25日前报送湖北省电子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189号原信息产业厅四楼 省微机办)。

六、评审费用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鄂财综发[2003]12号规定执行,申报高级300元/人,中级150元/人,申报材料时一并交齐。

七、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彭刘杨路189号原省信息产业厅四楼省微机办。联系电话:88845961 联系人:夏波 88040596 联系人:魏祖国

请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时组织申报,并按要求上报材料。

附件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二:单位公示证明

附件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2014年3月21日

友情链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民族大学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学校地图 | 联系我们 | 学校主页 |

::::::::::::| Copyright©2013 湖北民族大学人事处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序号:鄂ICP备05003316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