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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22-03-02 15:07:59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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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2022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相关通知经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页(http://www.hbskw.com/p/54855.html)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 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学科)、经济(含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等学科)、管理(含管理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艺术、教育(含教育学、体育学等学科)、专项(含“深度学习”专项、省委讲师团“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八个专题类别。

2.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2年“深度学习”专项项目和省委讲师团“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项目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比照此条执行。

3.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4. 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三、申报途径和要求:

申报途径和要求: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申报时间:2022810日至819日,审核时间:822日至823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会科学项目与奖励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sas.csdc.info)“通知通告”栏中申报操作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

四、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经学校、省社科联两级审核通过后,可以下载打印《申报书》《封面》。

提交实物材料时,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均用标准档案袋封装;从申报系统里下载打印《封面》,并牢固贴于档案袋封面上;成果全部双面印制。

报送纸质材料时,须将成果的word版本(以姓名、申报编号作为文档名)一并报送。

受理实物材料申报时间截止202282517:30,逾期不予受理。

档案袋中应包括以下材料:

1.从申报系统里下载打印的《申请书》1份(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单独装订,不要与成果装订一本。

2.纸质申报成果1份(必须匿名,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或单位信息等相关背景信息)。

报送纸质成果时,须将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一并报送。不提供复制比检测报告或复制比检测报告不符合学术规范的成果,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申报工作。

科研处

2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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