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校内科研项目验收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科研处现组织开展校内科研项目(不含校内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验收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民族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并提供相应附件;
2、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审核,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3、科研处审核。
二、材料包括:
1、《湖北民族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双面打印)
2、计划任务与完成情况对照表
3、项目申请书(任务书)
4、已发表的、有基金标注的论文(著)相关页面复印件
5、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成果登记证和科技成果转化合同)
6、获批国家级课题(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立项证明材料
7、其它重要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1、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2、纸质结项材料一式一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3、材料按自科和社科分类,由各相关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到科研处508办公室;
4、已办理延期申请的2016年的校内项目本次不能结项者按规定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科研处
2021年9月17日
(附件详见办公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