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通知》
鄂财教发〔2016〕16号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6年自然科学
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通知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省科协:
为支持各高校院所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按照《湖北省省属高校院所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15〕104号)要求,2016年省财政设立了省属高校院所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用于有关经费的替代、奖励和会计代理记账。请贵厅(单位)组织所属单位做好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材料于4月8日前报送我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为省属高校院所,包括省属科研机构(含转制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
二、申报项目必须为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类型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基础研究类项目不能申报;
三、项目批复立项时间在2015年5月21日——2016年3月31日;
四、联系人:徐樱华,027-67818634,18162332513
邮箱:hbjkwc@163.com
附件:2016年省属高校院所自然科学应用研发及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报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16年3月9日
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