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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本着健康为本、公开透明、科学选拔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
1.复试考生资格
(1)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
(2)我院执行学校规定,今年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2.复试基本程序
考生需在5月14日前完成下列程序:
(1)考生登录系统,签订电子《诚信复试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复试成绩无效。
(2)考生需在面试系统中缴纳复试费100元/生。
(3)将下列材料上传至面试系统供资格审查
①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或照片;应届本科生提交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有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入学时再进行审验。
②应届本科生提供成绩证明(可以是教务部门的教务管理系统截图或成绩单扫描件,若由于疫情原因实在无法提交,则在开学后补交)。
③所有考生从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考生填写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若由于疫情原因实在无法提交,则在开学后补交。
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没有两证者,不予录取。
⑤以定向(包括“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填写、盖章后扫描上传。
(4)认证和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考试之前,运用支付宝APP或学信网APP进行人脸识别。
(5)体检
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入学后组织考生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
3.复试方式
(1)本年度采用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复试,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应登录指定面试系统进行复试。
(2)有关平台的具体要求详见研招办后续发出的《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3)如出现网络传输障碍等突发情况,将及时切换电话(免提)或使用腾讯会议(备用)平台进行面试。
4.复试时间
(1)第一轮为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9:00-10:00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10:20-12:20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5:00-17:00
(2)第二轮复试为调剂考生,各专业调剂学生具体面试时间段另行通知。
5.复试内容与流程
(1)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英语水平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等,满分20分。
专业综合知识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等,其中专业综合知识考查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本专业综合知识,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8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政治学原理》,加试科目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补充进行。
(2)复试流程
第一步:在面试系统中随机抽签决定复试顺序;
第二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第三步:英语水平考查
第四步:专业综合知识考查,试题现场随机抽取
考生在上述复试流程中不得透露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籍贯地域等信息。
二、调剂
1.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第一志愿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类各专业;
(4)本年度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的人数为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的200%;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6)我院将在调剂系统开放24小时后根据各专业调剂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请广大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执行学校政策。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2.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选择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并报校研招办审定。
(3)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定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三、成绩及录取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考查成绩。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5.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6.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修改,若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再次进行公示。学院根据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9.加分项目。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研招办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复试的考风和纪律
1.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信息由研招办在复试前进行严格审查核验。
2.依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文件,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考生在入学后的复查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在入学后3个月内组织实施。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学院将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根据程序公布各环节信息。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接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院纪检小组办公电话:15971747408,1277562817
电子邮箱:545025243@qq.com
六、复试咨询
1.考生可通过我校研招办的调剂公告或我院官网获取调剂信息;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可在调剂系统中查看我院缺额信息。
2.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咨询:张老师,151728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