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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师范类专业认证自建自评阶段工作方案
湖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师范类专业认证自建自评阶段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湖北民族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湖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方案》安排,为顺利推进我院音乐学专业的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音乐学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实际,特制订自建自评阶段工作方案。
一、成立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认证专班
1.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认证自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宏树、张蕊
副组长:焦娜、谷秋阳、邓丽
成 员:张玲玲、王松、黄涌天、梁丹玉、冉伟、胡自爱、谷穗、尹发艳
2.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认证专班
谷秋阳、张玲玲、陈伦旺、刘红、黄丽芬、王多、谷穗、冉伟、龙林、朱蓉、张亚朋、张然、蔡抒洗、向往、郭恒欣、胡自爱、梁丹玉、尹发艳
二、责任分工
(一)自评报告各部分撰写分工
1.培养目标组
责任领导:谷秋阳
责任人:张玲玲
成员:陈伦旺
2.毕业要求组
责任领导:张蕊
责任人:张玲玲
成员:郭恒欣
3.课程与教学组
责任领导:焦娜
责任人:张亚朋
成员:龙林
4.合作与实践组
责任领导:焦娜
责任人:刘红
成员:尹发艳
5.师资队伍组
责任领导:张宏树
责任人:王多
成员:谷穗
6.支持条件组
责任领导:张宏树
责任人:蔡抒洗
成员:冉伟、张然
7.质量保障组
责任领导:邓丽
责任人:梁丹玉
成员:朱蓉
8.学生发展组
责任领导:张蕊
责任人:胡自爱
成员:杨倩
以上各组由组长牵头,负责自评报告中各标准模块具体内容的撰写与修改,务必做到分类协作,充分论证,前后统一,紧扣“五个度”,高质量完成写实性专业自评报告;同时,负责各模块支撑材料清单的整理,后交由工作保障与支持各组进行材料收集与整理。责任领导主要负责工作进度的督促和各块撰写内容的检查。
(二)工作保障与支持责任分工
1.资料档案整理组
责任领导:焦娜
责任人:梁丹玉
成员:张玲玲、冉伟、王松、黄涌天、兰宏建、蔡抒洗、张娣、郭恒欣、毛伟臣、胡自爱、谷穗、尹发艳
工作内容:
(1)负责各类数据统计,网上申报、确认;
(2)负责各类数据的支撑材料收集、汇总、编目、归档;
(3)编制师生学习材料;
(4)准备预认证的其他材料;
2.配套制度建设组
责任领导:张宏树
责任人:冉伟
成员:梁丹玉、胡自爱、尹发艳、谷穗、张玲玲、毛伟臣
工作内容:
音乐舞蹈学院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相应配套制度的制订编写。
3.校地协同联络组
责任领导:张蕊
责任人:李跃东
成员:胡自爱、梁丹玉、冉伟、杨倩、陈超、谢超、黄玉林、音乐学专业历届班主任
工作内容:
(1)负责对校内外实习实训场馆、基地建设状况全面清理,对标拟出数据材料;
(2)负责与校外实习基地联络,推进实习基地建设,完善校外指导教师、实践教学资料档案,并搜集实习学校师范教学教案、视频资料,协助案例库的建设,与实习基地开展中学教学与教研活动;
(3)负责招生与就业信息搜集统计分析,上报相关数据;
(4)校友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毕业生5年后工作状况,同时搜集优秀校友信息(荣誉证书、典型事迹及报道等);
(5)负责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联络,推进“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
(6)收集地方教育机构对音乐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用人评价、5 年后人才评价等数据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评价;
(7)负责对学生的各类实践实训课程、活动、项目、社团活动等,提升教师教书育人、师德养成、教育情怀的实践活动等的清理与统计,有效支撑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等。
4.办学条件建设组
责任领导:张宏树
责任人:谷秋阳、焦娜
成员:尹发艳、冉伟、王多、梁丹玉、李淼、向往、朱蓉
工作内容:
(1)负责对接建设湖北民族大学师范专业技能实训创新中心建设与管理;
(2)负责中学音乐教材、教参、教育类图书的统计与购置;
(3)中学教材资源库与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库的组织建设与完善;
(4)负责师资队伍的各项数据统计分析,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教育专业队伍建设与整改;
(5)制订并实施专业教师进中学锻炼计划。
5.预认证筹备组
责任领导:张宏树、张蕊
责任人:谷秋阳、焦娜、邓丽
成员:张玲玲、冉伟、梁丹玉、胡自爱、尹发艳、张然、杨倩、龙雅婷、李杨、张馨元
工作内容:
专家入校预认证阶段的全部工作。
6.后勤宣传工作组
责任领导:邓丽
责任人:冉伟
成员:杨倩、尹发艳、李思维、邱舒、崔巍、张岩
工作内容:
(1)购置预认证期间所需办公用品;
(2)对接印刷预认证工作相关材料;
(3)负责学院领导安排的预认证工作团队其他后勤保障;
(4)负责预认证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
(5)负责预认证工作历次重要会议的影像资料留存;
(6)负责预认证工作在音乐舞蹈学院网站、学校新闻网、学校电视台的专题报道。
三、工作进程
(一)启动师范专业认证自评工作
责任领导:张宏树
责任人:梁丹玉、张玲玲
完成时间:2023年5月12日前
工作内容:
1.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认证专班、明确分工、确定自评报告统稿人。
2.制定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专业师范类专业认证自建自评阶段工作方案,明确认证工作分工、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及责任人。
(二)组织学习认证标准
责任领导:焦娜
责任人:张玲玲
完成时间:2023年5月19日前
工作内容:
1. 按照学校下发的培训讲义及专业认证标准组织相关教师进行集中学习;
2. 做好学习过程的会议记录;
3. 向教务处和教评中心报送自建自评阶段工作方案和学习情况。
(三)自评报告初稿撰写
责任领导:焦娜
责任人:自评报告撰写各组
完成时间:2023年7月1日前
工作内容:
组织自评报告撰写组完成各分块具体内容的撰写。
(四)认证材料准备
责任领导:焦娜
责任人:工作保障与支持各组
完成时间:2023年7月1日前
工作内容:
1. 完成自评报告撰写所需相关材料的收集,为撰写自评报告提供基础;
2. 按照自评报告内容对相应材料进行分类整理,按照支撑材料清单,形成初步的支撑材料。
(五)自评报告初稿统稿
责任领导:焦娜
责任人:张玲玲
完成时间:2023年7月15日前
工作内容:
1. 将自评报告撰写组各模块撰写内容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完整的自评报告内容;
2. 进行自评报告初稿的第一次修改。
(六)自评报告修改
责任领导:张宏树
责任人:张蕊、邓丽、谷秋阳、焦娜
完成时间:2023年8月15日前
工作内容:
每周修改一次,每位领导负责分管板块,实质性推进,力争优化完善。
(七)认证材料优化与完善
责任领导:焦娜
责任人:工作保障与支持各组
完成时间:2023年8月15日前
工作内容:
根据自评报告的修改和定稿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支撑材料,保证与自评报告相吻合。
(八)迎接教评中心检查
责任领导:焦娜
责任人: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认证专班
完成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工作内容:
1. 根据学校安排,迎接教评中心专家检查;
2. 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行自评报告的修改与支撑材料的整改。
(九)确定预认证事宜
责任领导:张宏树
责任人:焦娜、张玲玲
完成时间:2023年10月10日前
工作内容:
1. 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确定预认证专家名单及具体的专家进校时间;
2. 将相关结果报送教务处。
(十)预认证专家进校
责任领导:张宏树
责任人: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认证专班
完成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
工作内容:
1. 做好专家进校前的准备工作;
2. 做好专家进校考查期间的接待、会务、宣传等工作;
3. 协调教务处安排职能部门参与访谈工作;
4. 召开预认证反馈会,听取预认证专家的意见。
(十一)整改落实
责任领导:焦娜
责任人: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认证专班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10日前
工作内容:
1. 根据预认证期间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
2. 根据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十二)自评报告定稿及相应认证材料的完善
责任领导:张宏树
责任人: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认证专班
完成时间:2023年12月29日前
工作内容:
对自评报告及相应案头材料进行再次检查和完善,最终形成定版。
湖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