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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音乐舞蹈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及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音乐舞蹈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各工作小组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阳光招生的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学科专业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领域(方向) |
拟招生计划 |
备注 |
艺术 |
音乐(135101) 方向一:声乐表演 方向二:民族音乐挖掘与传承 |
5 |
专业学位 |
备注:招生计划人数如有调整,以学校核定人数为准。
三、复试
1.采取到校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资格确定。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须按学校和招生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3.复试流程。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于复试前到指定地点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缴费。
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现场微信扫码交费,标准为100元/人。
(3)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复试前一天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资格审核: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或照片;应届本科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应届本科生提供成绩证明(可以是教务部门的教务管理系统截图或成绩单扫描件);
⑤所有考生从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考生需填写并盖章;
⑥以定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填写并盖章;
(4)认证。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携带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审核通过后,进入考场。
4.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第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10日8:30开始。第二批:调剂复试在第一志愿复试后进行,具体通知详见“四.调剂的第1条”。
5.复试流程及内容。
复试共分为三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环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5分钟)。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二环节:英语水平测试(5分钟)。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等,总分100分。
第三环节:专业综合能力考查(20分钟)。
(1)自我介绍。
考生介绍个人情况、现时表现、学习业绩、考研目的和学习打算等,不允许透露考生姓名、本科院校等影响复试公平的信息。
(2)技能展示。报考“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演唱三首声乐作品(中国艺术歌曲1首,外国艺术歌曲或地方民歌1首,歌剧咏叹调或民族歌剧选段1首);报考“民族音乐挖掘与传承”方向的考生,需在声乐、乐器、舞蹈三项技能中任选两项进行展示,要求每项展示1个作品。注意:声乐、器乐考试现场只提供钢琴,不提供人员伴奏。考生可自行携带人员伴奏(限1人),也可以携带U盘使用音频伴奏(伴奏乐器只能是钢琴,音频伴奏格式为MP3、WMA等播放器常见格式)。若有舞蹈考试可选择在舞蹈房进行展示,使用作品音乐要求同上。
(3)面试考官提问。重点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方向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以及考生是否具备专业方向学习的基本素养与能力。
6.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科目1:《视唱练耳》;
加试科目2:《声乐演唱》。
“科目1”考试内容为随机抽取一条曲谱进行视唱,现场听辨音程、和弦、旋律短句;“科目2”考试内容为现场演唱一首歌曲,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四、调剂
1.调剂专业及名额。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生源缺额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调剂日程安排请关注学校官网(我院或研究生处)关于调剂的通知。
2.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原则上要与调入专业相同(含报考学术型的考生),在相同专业调剂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接受相近专业考生调剂,专业相近的考生由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认可。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6)我院按1:2.5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对符合以上调剂原则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院调剂系统开放不少于12小时,根据专业调剂实际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工作人员将逐一电话联系考生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接听),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院。
五、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查成绩×80%。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复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复试成绩将在复试成绩统计完成后与入学总成绩一起在音乐舞蹈学院网站公示。
5.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舞弊者不予录取。
7.录取原则。考生的录取按照本专业入学总成绩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第一轮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优先择优录取,第二轮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8.根据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音乐舞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可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邮寄或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提交给学院。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2.复试过程中,考生应独立完成复试,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复试资格。
3.联系咨询。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科建设科办公室(文馨楼)
联系人及电话:0718-8456587 (学院办公室);
18607445203(谷老师)。
4.投诉申诉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718-843838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
湖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