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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园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linxy 时间:2023-03-24 16:25:13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收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 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民大校办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林学园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复试原则上采用差额形式。

3、复试考生由学院对其复试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

4、复试过程中,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林学园艺学院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中,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1)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

3)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

4)专业综合知识考查小组(复试前随机抽签组成)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全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复试工作督察小组负责复试与录取全过程的监督与巡察;专业综合知识考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复试中的笔试和面试工作。

三、招生复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二级学科)

090704

森林经理学

090705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090706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090707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四、复试资格确定

1、参加林学一级学科所属各专业(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3年教育部规定的农学B类考生分数线。

2、复试差额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8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人员。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林学学科各专业,且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学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同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参照本方案第八条执行。

5、我院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形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时,需出示身份证和初试时的准考证。)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进行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英语笔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英语阅读与翻译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口语测试安排在综合面试环节进行,内容包括英语自我介绍、会话交流等。

3)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内容为《植物生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综合素质面试

采用随机抽题作答、英语介绍与交流、考官提问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该环节20-30分钟)

6)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普通生物学》和《生物化学》科目。加试单独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六、复试程序和时间安排

1、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需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

④以定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⑤考生还应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2023年思想政治审核表》填写盖章后提交学院。

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缴费

考生每人缴纳复试费100 元,在资格审查现场微信扫码缴费。

3、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与时间

1)资格审核

时间:2023330日 08:30-11:30   地点:林学园艺学院学科建设科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时间:2023330日 09:00-11:30   地点:林学园艺学院会议室

3)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2023330 14:30-17:30   地点:林学园艺学院二楼、三楼会议室

4)英语笔试

时间:2023331 08:10-09:40   地点:综合楼5B212

5)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3331 10:00-12:00   地点:综合楼5B212

4、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202346-2023430日,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七、考生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20%+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 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40%

八、调剂原则与程序

1、调剂原则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认可。

5)调剂考生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6)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我院相关专业。

2、调剂考生遴选

学院按照专业相符、综合素质好、培养潜力大的原则,提出建议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复试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名单后,发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调剂程序

1)学院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林学学科专业的调剂办法、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等。

2)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不一致的、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都需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所有调剂申请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学院不接受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申请。

3)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填报我校调剂志愿24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学院。

4)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并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

5)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系统录取专业与公示专业一致。

九、录取原则

1、根据各专业招生指标分配数,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2、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不合格者(复试中任一环节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

4、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5、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之内,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通过发送清晰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林学园艺学院。(电子邮箱:zhujiang@hbmzu.edu.cn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学院将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根据程序,公布各环节信息并做好解释。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将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督查,确保复试质量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复议制度。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可以邮件方式提交给学院),学院督查小组将及时展开调查,做出合理合规处置,并及时回复考生。督查组将维护考生、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若考生对学院回复仍有异议,学院可上报研究生处复核。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0718-843838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18-8437422

林学园艺学院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电话:0718-8437236

十二、复试咨询

姚老师:18671691209

朱老师:19102766663


湖北民族大学林学园艺学院

2023324

(编辑:朱江   审核: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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