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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捐赠
图书馆接收捐赠文献规则
更新时间:2019-09-24 10:40:40 作者:admin 来源:2019-09-24 10:40:40 点击数:

  现场捐赠:湖北民族大学图书馆新馆1楼采编部
  联系人:卢老师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00
  邮寄捐赠:湖北恩施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图书馆采编部;
  邮政编码:445000接收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38539-6004
  赠书入藏标准:
  1.适合高校教学科研使用的人文社会科学正式出版物;
  2.数学、物理、化学、环境等符合本校学科设置的理科正式出版物;
  3.非正式出版物须有较高的学术或历史保存价值;
  不入藏赠书处理:
  复本过多或不适合本馆入藏的赠书按图书馆有关规定转赠适用单位,以期书尽其用。
  向学人文库捐赠文献
  湖北民族学院图书馆自创建以来,承蒙广大教师、校友的关爱,惠赠各类文献,在此,我们对这些热心的国内外捐赠者表示衷心感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热情欢迎并诚恳征求本校师生、国内外校友捐赠图书、手稿及其它类型的文献。为进一步做好接受捐赠文献的工作,特制订本部文献捐赠管理办法,敬请赐览。
  一、入藏原则
  1、收集范围和内容:目前在校的和曾在本校学习、工作过的教师、学生的学术著作(包括著、译、编[教材、丛书主编均可)和其他作品(包括日记、笔记、自传、信件、手稿)等。
  2、为便于永久性保存并存念,以鼓励后学,请赠予图书一册,并在赠书上签名、题词或加盖名章留念,使赠书版本更具价值。所有赠品,均请注明“捐赠学人文库”字样。辞世学者,其亲友可代为捐赠。
  3、学人文库收到捐赠后,会及时送图书馆采编部门编目后,置于学人文库永久收藏,供读者利用并集中展示;我馆将向捐赠人颁发荣誉证书。
  4、学人文库的藏书设专室陈列,捐赠人亦可通过图书馆网页检索到捐赠信息。
  二、处理原则
  1、捐赠图书送达我部后,我部一经接受,即拥有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不入藏图书资料将视情况另行处理:
  (1)转赠:具参考价值但本部门已收藏的图书,或不合本部门收藏范围的图书,转本馆普通阅览室供读者借阅;
  (2)淘汰:盗版、残旧及确无学术价值的图书,直接淘汰。
  3、本馆没有将捐赠文献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三、捐赠方式与联系方式
  1、直接捐赠: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湖北民族大学图书馆新馆1楼采编部。
  2、寄送:本校师生及校友请注明“学人文库”字样并附个人详细信息,即提供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及联系方式,以便我馆对审定入藏的及时寄发捐赠回执,以示感谢。
  3、上门提取:本校教师捐赠或大批捐赠可联系我部工作人员上门提取。
  地址:湖北民族大学图书馆新馆1楼采编部或2楼民族文献部
  联系人:卢显明祝方林
  联系电话:0718-8438539-60040718-8438539-6011?
  详细捐赠信息:http://www.hbmy.edu.cn/templet/library/4476/450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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