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考试培训科 审核:雷随斌)4月24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我校申请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进行现场考察评估。评估在学校修远楼5A707进行。
评估专家组由5人构成,另有1名监督员和1名主持人。专家组认真查阅了学校的申报材料,并实地察看了场地、设施设备等。专家组对我校申请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完善题库建设和考试安全保障两个方面给出了建议。本次评估由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恩施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当前,恩施州对劳动关系协调师技能等级认定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恩施州目前没有一所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能力评价机构。湖北民族大学肩负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应主动抢先站位,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与学科优势,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工作具体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实施。继续教育学院是我校从事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专门机构。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在湖北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鄂人社函〔2020〕3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45号)和《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41号)要求,从考评场地和设施设备、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准备,并汇编成册。
据悉,州人社局领导班子将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研究批复,并按程序公告,批准后我校将成为恩施州第一家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并按要求开展认定工作。
评估现场
评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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