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航

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

四川大学法学教授周伟莅临我校讲学

2013-05-22 12:10:41   阅读

本网讯(记者 姚程 杨雪娇 通讯员 刘银华)“医学上允许张先著做炊事员,法律上却不允许他做公务员,这样的法律还有合理性吗?”、“河南人惹了谁?”、“天堂里有户籍区别吗?”5月20日晚,四川大学法学教授、人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周伟莅临我校讲学,并在科技学院多功能会议厅作了题为“从身高到基因——中国反歧视法律制度发展”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副院长司马俊莲主持。

讲座伊始,周伟和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访学与讲学经历,并做了“一个小时讲座,一个小时提问”的安排。

周伟在讲解中围绕“反歧视”这一主题,以“身高到基因歧视”为例,从“反歧视影响诉讼的背景”、“反歧视诉讼案件的主要特点”、“政府应对社会埋怨的法律措施”等五方面详实地讲解了我国反歧视法律制度的发展,并通过列举国内近年来有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来说明中国权利意识的加强。在讲解反歧视影响诉讼的背景时,周伟通过分析当今社会经济多元化、政治民主化、法制健全化的社会背景,说明了社会价值观的多样性以及不合理的社会氛围,引起了社会偏见与排斥。他还指出了在《劳动法》、《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提及的关于反歧视的法律条文,并列举了公益诉讼第一人邱建东、“齐玉岺诉讼案”、 “孙志刚案件”等相关案件。

随后,周伟介绍了由他本人代理的涉及到乙肝病毒、性别、年龄、身高、长相等方面的歧视诉讼案件。其间,他以幽默诙谐的口吻为大家具体分析了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事例,如深圳“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案,侵犯了河南人的名誉权,再如孙志刚、周一超等案件。

“我所代理的许多案件都是由个体出发,以小见大,反映这个社会的现状,促使法院逐步接纳反歧视诉讼。”提问环节中,周伟这样回答“为何把‘个人案件’定义为‘公益案件’ 。(责任编辑 曹金花 见习编辑 唐娇)

周伟,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人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等职务。决策研究报告获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10项。代表作有《法庭上的先发:自由平等与反歧视的公益诉讼》、《反歧视法立法研究:理论.立法.案例》、《人民法院审判观点汇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商事》。

阅读推荐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