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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天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30人

发布时间:2022-04-20 12:56:34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2022年天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人才引进13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门市委、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天发〔2022〕4号),加强高层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天门市编委批准,2022年天门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人才引进13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贯穿全年。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市教育局负责相关政策解释并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招聘学校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在岗位计划未招满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校间、学段间、已有学科间调剂,招满为止。岗位计划调整应由招聘学校提出调整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由市教育局通过天门市教育局网站和天门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各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
1.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湖北省天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岗位明细表及联系方式》(附件1)。
2.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语文学科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天门市在编公办教师;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和校园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满为止。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5)学位证书查验证明或学位查询网站的学位信息截图(未取得学位证的专科生、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查询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6)个人简历;
(7)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
注:应聘人员将上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其中,《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要打印出来签字后再扫描成电子文档。

(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审查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招聘学校通知应聘者本人,按规定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各招聘学校自行制定考试考核方案(考试考核形式由各招聘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各招聘学校考试考核方案须报市教育局核准,考试考核工作由招聘学校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参与监督。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学校、天门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由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各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天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天门市教育局网站和天门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外,还可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享受天门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适用于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由天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天门市教育局政工科  0728-5351200 

附件一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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