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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湿病发生与干预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3-08-30来源:点击:

1、实验室主任职责

1.1. 掌握本学科或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及业务知识,组织和领导实验室开展科研和管理工作。

1.2. 根据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1.3. 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合理分工并制定岗位责任制。组织本室人员的培训、提高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4. 合理安排、使用实验室各项经费,组织编制仪器设备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购计划;组织、落实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 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1.5. 负责本实验室的纪律、安全、卫生及思想政治工作。

2、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2.1. 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验室有关管理条例和制度办事,管理好仪器设备,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2.2. 做好进出实验室人员、仪器设备使用等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领取、保管和发放工作,为实验室的科研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2.3. 仪器管理人员要熟悉所有公共仪器的性能、操作,定时进行仪器的维护、保养,并要及时登记维护、保养和维修情况,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2.4. 工作时间不得聊天、会客、带小孩;不得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得乱扔废纸、污物。

2.5. 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无故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凡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者均应请假。

3、实验室研究人员工作守则

3.1. 严格遵守实验室中的一切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2. 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各种活动和公益劳动,维护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3.3. 具备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应在其所分配的工作台面上工作,实验用品、实验标本及实验废物要妥善处置,在使用他人实验材料时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以防止各类污染;实验结束后要整理干净实验台和地面,关好门窗及水电排风设备,保持各室整洁。

3.4.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登记时要记录仪器使用和完好情况。凡对拟使用的仪器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仪器管理人员或相关老师。发现仪器有故障者,应立即停机并向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凡属违犯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由违犯者所在课题组承担全部维修费,并对违犯者处以一定的罚款。罚款费由该课题组负责收缴,实验室原则上不对个人。

3.5. 不得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更不得用本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室外人员做实验,如若发现,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处罚当事者。

3.6. 爱护公物,不把公用物品据为己有,不得私自藏匿公用实验材料,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严禁带出实验室。

2.7. 科学实验及论文的原始记录数据必须有翔实的记录,科学实验结束后交由实验室存档。

2.9. 凡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违犯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室有权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正者取消其在实验室工作资格。

4、实验室客座人员与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4.1. 任何进入实验室的科研人员,都必须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交进室工作申请书,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才能进室开展工作。未办理手续的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阻止进入。

4.2. 开放课题经费可由客座人员完全自带经费,自带为主、实验室部分资助和实验室资助三种形式,采取何种形式由实验室与客座人员单位协商确定。

4.3. 申请开放课题,首先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提出研究内容与目标,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研究计划和预期结果。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与实验室签订实验合同,确定知识产权归属后才能来室工作。

4.4. 进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工作台面上工作,不得占用其他工作台面,特殊需要者应通过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前进行协商。

4.5. 客座人员在进行课题研究中要准确无漏地记录好所有研究数据,保存好所有原始资料和样品,课题结束后由实验室与课题组负责人协商处理。

4.6. 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达到预期结果,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客座人员每季度应向实验室送交经依托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的季度工作报告。

4.7. 客座人员在执行课题期间,需回原单位办事或参加其他学术活动,经实验室同意后方可成行,其旅差费回原单位报销。

4.8. 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遵守实验室的课题管理和各种操作规程及校纪校规。损坏仪器设备与其他财物者,要酌情赔偿。

4.9. 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外出办事,要执行请销假制度,课题结束回原单位前应交还各种借用物品,办理离室手续。

4.10.课题研究结束后,科学实验成果在国内外刊物发表学术论文,需注明在“湖北民族学院风湿免疫病实验研究中心”完成。

4.11. 本管理意见与开放课题通知书一同发给来室工作的客座研究人员遵守执行。

5、实验室研究生、进修生进室管理制度

5.1.任何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及进修生,都必须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交进室工作申请书,研究生必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就修生由所在单盖章。位然后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才能进室开展工作。未办理手续的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阻止进入。

5.2.进室从事科研活动的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为了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积极支持已获准入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进室完成毕业论文。研究生进室协助导师进行科研工作,须由已获准入室的导师的推荐并办理登记等有关手续后才能入室。本科生一般不得单独在研究室从事科研活动。

5.3.进室人员必须按申请时间使用实验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延长。课题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有关离室手续。

6、实验室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为便于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特建立实验室个人资料存档制度。主要保存下述原件数字资料或复印件包括:各位员工个人工作简历数字资料;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撰写及发表的论文、论著;自订的培训计划及实验室培训安排的数字资料;技术培训书等资料填写档案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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