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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09:03:29 字号:  点击次数:

关于申报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湖北民族大学各二级学院:

现将申报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的主要研究方向为生物资源保护与恢复研究、天然产物与生物制品开发及生物硒资源研究,优先资助具有重大意义、处于学科前沿的项目。

二、项目经费和研究周期

本次项目申请资助经费1-5万元。经费的管理按照《湖北民族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2年。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研究内容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2、申请人应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由2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的项目;已承担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湖北民族大学校内高水平培育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4、校外人员申请项目必须有湖北民族大学校内从事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的青年老师参加,负责具体沟通和资料传送。

四、项目评审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先由重点实验室进行合格预审,通过后经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对课题的选题、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申请人从事实验研究工作与完成课题的能力、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并结合本实验室的发展重点择优资助。

五、结题要求

1、结题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组成员;发表论文第一单位为“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授权专利第一单位为“湖北民族大学”;所发表的论文应注明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编号);论文级别分类按照“关于印发《湖北民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与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民大校办发〔201977 号)执行。

2、结题标准:

1)立项经费5万元项目:公开发表A2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

2)立项经费2万元项目:公开发表A4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 篇。

3)立项经费1万元项目:公开发表B级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项。

3、署名规范:中文名称为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民族大学),英文名称为“Hubei Key Laboratory of Biological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Hubei Minzu University

4、结题时,课题负责人须向重点实验室提交:

1)研究工作总结及结题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

3)专利证书复印件。

六、相关安排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419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将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重点实验室,电子版发送至hbmypkl163.com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巧玉

联系电话:0718-843954713469745118

电子邮箱:hbmypkl163.com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 湖北民族大学 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445000




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民族大学)

湖北民族大学科研处

2021412


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43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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