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cc金沙总站-最新app Store

生物示范中心 > 实践创新 > 创新平台 > 正文 >

生物技术与科技创新基地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4-11-28 12:26:43   来源: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中“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向学生开放。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的精神,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决定建设一个有固定场所、固定平台、固定指导团队的生物技术与科技创新基地。

一、基地建设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全面落实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本科质量工程建设,以加强本科学生创新能力为核心,在现有实验教学平台的基础上,通过整合优势创新资源,创新体制机制,构建满足我院科技创新需求、具有竞争力的全面开放的大学生创新平台,大幅提升生物技术相关专业学生自主创新能力。

二、基地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一)基地建设目标

1、建设一个生物技术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创新活动的实验平台。

2、建设一套保障生物技术与科技创新平台正常运转的管理体制。

3、每年培养一批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强的本科学生。

(二)基地建设任务

1、提供一个满足生物类学生开展创新活动的实验平台,并保障其正常运转。

2、组织本校生物类的各级竞赛,并为其提供培训服务。

3、组织管理本院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推荐、结题、建档及创新工作日常管理。

三、开放服务对象

1、我校具有创新课题的生物技术相关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我院生物技术相关专业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3、具有各级各类课题的教师及相关科研人员。

4、取得我校生物类竞赛培训资格的学生。

四、开放管理办法

(一)办理进入基地的程序

1、提交申请

2、参加基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培训

3、仪器设备和管理制度考核

4、填写相关表格,建立进入基地的档案,办理门禁卡

5、取得入室、仪器设备使用权限

6、签订安全责任书、进入基地的合同

7、分配实验室资源

(二)离开基地手续办理

1、提交申请

2、管理教师、指导教师、开放对象到实验室检查其使用空间卫生、桌柜及其它实验室公共物品的完好性

3、上交出入卡,检查使用设备的电子和纸质记录及创新活动档案

4、检查进入基地的合同完成情况,上交相关论文复印件或教学科出具的毕业论文完成情况说明或研究报告

5、管理教师、指导教师及基地办公室签字确认,完成出室手续

(三)进入基地资格的取得及要求

凡符合本基地开放条件的人员办理完进入基地的程序1-6项的要求,即可取得进入基地的资格。

1、对创新课题进入基地的时间要求:

1)、承诺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文章1篇,允许进入基地工作的时间为3个月,每增加1篇再延长时间2个月。

2)、承诺在国家核心期刊(北京图书馆认定的标准)上发表文章1篇,允许进入基地工作的时间为6个月,每增加1篇再延长时间4个月。

3)、承诺在国家权威期刊(北京图书馆认定的标准发表)或SCI或EI等收录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允许进入基地工作的时间可到毕业前3个月。

4)、承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允许进入基地的工作的时间为6个月,每增加1项再延长时间4个月。

2、对毕业论文进入基地的创新活动时间要求:

1)、承诺完成毕业论文,允许进入基地工作的时间为3个月。

2)、承诺完成毕业论文并取得校级优秀论文,允许进入基地工作的时间为6个月。

3)、承诺完成毕业论文并取得省级优秀论文,允许进入基地工作的时间为15个月。

3、学生竞赛时间要求:

学生竞赛由基地根据竞赛要求统一安排。

4、对教师课题进入基地的要求:

1)、在重点实验室或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已有实验平台及资源的教师,不能申请进入生物技术与创新基地。

2)、每位教师每个课题最多只能带2名学生进入基地。

3)、教师进入基地进行研究工作,必须交课题下达文件复印件,出室时必须交结题文件及文章、专利、获奖证书、收录证书等相关复印件。如果不交相关资料,将不接收其进入本基地。

4)、教师的每个课题进入基地研究的时间不得超过2年,中途进修、外出研究等离校时间超过1个月及以上的,应办理暂停研究手续,并交出基地门禁卡和占用的资源,将自己的物品集中妥善保存。若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将不再接收其进入本基地。

5、其它要求

需基地管理教师单独培训或检测的项目,应向基地办公室书面申请,并由基地办公室安排培训或检测的教师。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师认定是否合格,基地办公室备案后,授予其使用权限和时间。若在其使用设备期间,由于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由使用者、指导教师及培训教师共同承担责任。

进入基地的教师或学生必须遵循“一卡进一人”和“一卡出一人”的进出原则,发现无故带人(包括有卡的同学或老师)进出的将被取消进入基地的资格,若需带同学或其它外来人员参观学习的,需向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生物技术与科技创新基地开放记录表》。

(四)进入基地资格的取消

1、在本基地进行创新活动的研究人员,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取消其进入本基地的资格:

1)、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2)、不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使用设备不登记。

3)、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并与管理人员发生争吵甚至斗殴。

4)、未申请,带未取得进入基地的资格人员进入基地。

5)、将自己仪器设备使用权限借给他人使用。

6)、未按基地安排进行值日值班。

7)、每天做完实验不整理实验台面、不打扫实验室卫生。

8)、泄露同室团队研究机密。

9)、未经同意乱用乱拿他人药品、用品及实验记录。

10)、利用实验室网络玩游戏、看电影电视、浏览黄色网站。

11)、利用实验室设备在基地内做饭菜。

12)、利用实验室药品设备制毒。

13)、私自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药品带出实验室。

14)、无端损害基地公共设施。

15)、以本基地名誉进行违法违纪、学术不端行为

16)、利用基地网络进行网络犯罪、恐吓他人、黑客攻击等行为。

17)、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18)、学生每周到实验室工作累计不足24小时。

19)、完成实验后不关水电、门窗及出现其它安全事故。

20)、私自配用和转用实验室钥匙。

21)、其它有损基地名誉、形象和基地发展的行为。

被取消其进出基地资格的人员,其个人物品由指导老师或团队成员代管。

2、凡出现以下情形的,将取消指导老师进入本基地的资格,并不再接收其学生进入基地:

1)、学生进入基地后,指导老师在没有向生科院请假的情况下,进入基地指导学生每周累计不足8小时。

2)、每年出现2人次及以上学生毕业论文或创新论文未达到承诺标准(即学生未按合同完成任务)。

3)、学生不办理出室手续,及拒不交回出入卡和实验室桌柜钥匙。

4)、不服从基地管理,并明显偏袒学生不合理要求。

5)、强行使用基地未授权的设备。

6)、利用本基地名誉进行违法违纪、学术不端行为

7)、剽窃基地其他团队成果。

8)、恶意毁谤或无端指责基地和基地管理人员。

9)、拒不提交进入或离开基地相关材料。

10)、拒不按时提供基地发展所需材料、智力支持和其它帮助。

11)、违反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或违法犯罪。

12)、其它有损基地名誉、形象和基地发展的行为。

(五)运行办法

1、基地设立“生物技术与科技创新基地管理办公室”

由生物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常务副主任兼任基地主任,全面负责基地管理、运行、发展工作。生物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办公室秘书兼任基地办公室专职管理教师,并聘请一名学生协管员,管理教师和学生协管员负责基地日常工作。

2、建立学生管理团队

由基地在研学生自选出卫生监督小组(3人)、设备监督小组(3人)、安全监督小组(3人)进行卫生值日安排和检查、设备操作监督、安全监督等日常工作。

3、形成定期学术交流机制

基地每周组织一次学术报告会。凡进入基地进行研究工作的成员或团队每月必须汇报1次工作进展,团队成员和指导老师必须参加。

4、基地实行24小时开放运行,同时对实验室24小时监控。

生物技术与科技创新基地办公室具有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 编辑: 】

友情链接

网站信息

Powered by 湖北民族学院生物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4
网站最佳浏览分辨率1024*768像素以上
备案号:鄂ICP备09030471号 鄂公网安备 42280002001078号 网站技术支持:湖北中天亿信
Baidu
sogou